安康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和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SXD2023-AK-001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道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6891535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南一品30号楼一单元
联系人:米红
电话:1870915912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采购救护车1辆
项目概况:救护车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用途:用于人民医院救护车
采购预算:29.8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1)~(3)为必备资质资料,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询价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八、询价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1、购买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
(9: 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购买地点: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号楼2单元403室
3、文件购买: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3-22 14:30:00
2、投标地点: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号楼2单元403室
3、开标时间:2023-3-22 14:30:00
4、开标地点: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号楼2单元403室
十、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