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气采购项目邀请书
安康市人民医院现对医用液态氧气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安康市汉滨区秦安气体制售中心作为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气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3、采购预算单价:6000元/吨
4、采购需求:安康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气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要求)
5、服务期:24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
注: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安康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0:00时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人民医院放疗楼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安康市江北大道38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0915-3368346
安康市人民医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