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排污口流量计验收比对试验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安康市人民医院对污水处理排污口流量计验收比对试验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排污口流量计验收比对试验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38号
联系电话:0915—3368346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安康市人民医院排污口流量计验收比对试验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预算金额:15000.00元
五、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服务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参加招标会议时须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单独递交进行审查,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应附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上述资质文件的复印件。投标人须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38号
3.询价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10:00时
2.询价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人民医院社区楼二楼会议室
3.询价会议时间:2024年6月4日10:00时
4.询价会议地点:安康市人民医院社区楼二楼会议室
安康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