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新闻来源:安康市人民医院
公 告
根据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评定安康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医院的批复》(陕卫医函﹝2020﹞460号)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安康市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医院项目价格的函》(陕医保函﹝2020﹞100号)文件精神,安康市人民医院定于2021年10月1日00:00起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三级医院收费标准。
特此公告。
安康市人民医院
2021年9月30日
公 告
根据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评定安康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医院的批复》(陕卫医函﹝2020﹞460号)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安康市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医院项目价格的函》(陕医保函﹝2020﹞100号)文件精神,安康市人民医院定于2021年10月1日00:00起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三级医院收费标准。
特此公告。
安康市人民医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