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内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二、考核对象
2018年11月提拔的干部(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试用期内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着重考核干部的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职尽责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撰写个人总结。试用期满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填写《安康市人民医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A4正反打印)和电子版交党办。
(二)组织考察测评。组成考察组到考核对象所在科室进行考察、测评。召开考察对象所在科室大会,考察对象对一年来工作进行述职述廉,所在科室进行测评;考察组根据考核对象与所在科室谈话听取职工意见。
(三)提出初步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初步意见。
(四)院党委讨论决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党委会讨论决定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任职时间算起;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处理。考核结果和意见,要填入《安康市人民医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程序进行考核。院党委、纪委在考核期间接待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院党办:2224197、3358187;电子邮箱:aksrmyydb@163.com。
附件1 : 试用期满的干部名单:陈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