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康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健康热线:0915-3368788急救电话:0915-3167999微信平台

安康市肿瘤医院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安康市人民医院掌上医院
 
医院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安康市人民医院“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08 新闻来源:安康市人民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关于开展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目标任务,根据市卫生计生局下发的《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计字〔2018〕147 号)文件和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新时代“十个没有” 平安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公通字〔2018〕19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全国综治优秀市”的创建要求,深入开展“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医疗机构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标准,增强创建实效,全面落实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为“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白方斌

副组长:金兆军(责任副组长)  张  昕   李俊彦

组  员:段蔚琨  覃  斌  张俊耀  张定凤  马迎平 周红刚   崔汉萍   李运琪   杜  蓉               

各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段蔚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沟通、汇总记录、组织检查等相关事宜。

三、主要内容

(一)“没有医疗卫生机构非法执业”。按时校验执业许可证并对照执业范围对本院已开展的医疗业务进行梳理,确保医院依法执业及执业范围与许可项目一致。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临床科室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院内职工的非法执业现象。(院办牵头、医务科配合)

(二)“没有医患纠纷激化升级”及“没有医闹伤医案事件”。一、认真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医患矛盾纠纷;二、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及时受理患者投诉并进行处理,防止医患矛盾的激化升级;三、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四、按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求,建立警医联动机制,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的现场处置能力;五、加强院内外的协调联动,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控制、立即报警,依法果断处置。(投诉管理科牵头保卫科及各临床科室配合)

(三)“没有商业推销和违规收费” 及“红包回扣”。一、认真组织学习卫生行业“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的意识;二、坚决禁止院内职工在医疗活动中进行商业推销和违规收费,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按照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坚决查处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医德医风考评,要将违反行业“九不准”及相关规定的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影响其提拔任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党办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没有歧视患者和推诿病人”。一、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行为)规范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例、典型案例,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敢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执业、依规办事、诚信服务的意识;二、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医院管理规定,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特别要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歧视患者和推诿病人的现象发生;三、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强化人文关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四、严查歧视患者和推诿病人的违规行为。(党办牵头,医务科、护理部、患服中心配合)

(五)“没有不合格药品器械”。一、按照药品器械采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好药品器械的采购工作,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伪劣药品器械进入医院;二、定期对药品器械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或假冒伪劣药品器械要及时清理或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用于临床;三、与监察等部门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院内无不合格药品器械危及医疗安全和患者生命安全。(设备科、药剂科牵头)

(六)“没有人防物防技防缺位” 及“没有刑事治安案件”。一、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标准化建设,确保“三防”建设全部达到公安部门评估标准;二、建立警医联动机制和民警驻院工作制度,按照《陕西省医院警务室建设规定(试行)》要求为警务室配备必要的警用装备、防护设施及办公设备;三、组建医院应急安保队伍,与公安机关联动加强对医院重点部位及医院周边的巡逻防控;四、积极开展法律法规、预防犯罪及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防范能力;五、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从小事抓起,杜绝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保卫科牵头)

(七)“没有医疗责任事故”。一、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及依法执业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质量、责任、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依法执业、依法依规办事,按章操作;二、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改进服务,努力减少差错,降低安全风险,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三、不断加强人才培养、重点学科、急救能力及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保障质量安全,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发生。(医务科牵头)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实施阶段(2018年度)。 按照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开展“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创建“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医疗机构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制定医院创建“ 十个没有” 平安示范医疗机构的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并报市卫计局备案后实施。

(二) 规范完善阶段(2019年度)。在工作中固化平安示范医疗机构创建的制度、机制,加强台账管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相关资料,进一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三) 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度)。进一步优化创建平安示范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力争建成具有我院特色、符合平安建设要求的平安示范创建典型,使医院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为我市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贡献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把创建工作纳入医院建设发展规划、等级评审和业务工作中总体布局,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科室要成立由科室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的“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创建工作小组,按要求稳步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或出现突出问题的科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夯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成员要分工负责抓落实,履行好主管、监管责任,要组织、协调和指导创建工作,定期向牵头科室汇报工作进展。

(三)严格督考奖惩。将“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医疗机构创建纳入目标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科室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案件的科室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 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 十个没有” 平安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具体内涵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示范医院创建氛围。


首页 医院概况新闻中心党风廉政学科建设科研教学健康教育护理天地人才招聘服务患者信息公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38号    健康热线:0915-3368788    急救电话:0915-3167999    
院长信箱:AKSRMYY24057@163.com    版权所有:安康市人民医院    陕ICP备08100088号-1 

预约挂号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