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2 新闻来源:安康市人民医院 安康市人民医院按照陕医保发【2022】1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相关收费标准,现将具体项目收费单价向社会公布如下: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单人次15元,2.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混检)单人次3元。监督电话: 3368707 上一篇:安康市人民医院召开纪律教育集中学习暨警示教育会议 下一篇:致敬医师节| 安康市人民医院2021-2022年度优秀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