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新闻来源:安康市人民医院 安康市人民医院按照陕医保发【2022】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相关收费标准,现将具体项目收费单价向社会公布如下: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单人次19.7元;2、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混检)单人次3.4元。监督电话: 3368707 上一篇:爱心点燃希望,真情传递温暖 下一篇:微笑从心 平凡最真——致敬新时代最可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