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素养 | 无偿献血,助人利己
发布时间:2024-08-14 新闻来源:安康市人民医院
第五条:无偿献血,助人利己。
目前血液无法人工合成,临床用血只能依靠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无偿献血利国、利人、利己、利家人。
健康人定期、适量献血是安全、无害的。
我国现行的捐献标准为全血每次200~400毫升,捐献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血小板每次1~2个治疗量,捐献间隔期不少于2周。
献血后,人体造血功能会让血液很快得到补充,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献血者应当去正规血站献血。
来源:陕西百姓健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